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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學分抵免相關規定

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學分抵免相關規定(PDF另開視窗)

一、開放使用期間為08月22日(星期一)至09月25日(星期日)止。
二、復學生、轉系生:無須辦理抵免,如因課程或學分變動無法符合畢業資格審查者,請各系自行進行畢業學分認定。
三、轉學生:1. 辦理通識課程學分抵免,請各系分別於09月07日(星期三)、09月14日(星期三)、09月21日(星期
       三)將抵免資料送交通識教育中心,辦理通識課程抵免審核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  2. 專業必修、專業選修、跨系選修、體育、軍訓、服務學習等科目可否抵免,由各轉入科系主任審核,若
       對科目名稱、性質或學分數有疑義,請向該科目之開課單位主管洽詢。
四、注意事項:1. 「大學部、專科部學分抵免檢核表」如附件,請初審單位(系科、通識教育中心、相關教學單位)依
        據「學分抵免檢核表」將其符合之〈檢核序號〉填寫於「學分抵免申請表」的〈系科審查意見〉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. 課務組將統一辦理同學抵免後當學期之退課及進修部學生退費事宜,同學無須自己上網退課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3. 抵免申請書審核完成之影印本,註冊組統一送至各系,再由各系轉交並再次提醒同學後續辦理加選課
         事宜。

為確保學生選課及退費之權益,請各系務必提醒學生儘早確實配合辦理學分抵免作業。
線上學分抵免操作注意事項可抵免身分:
 1. 一般生:新生入學前修課獲得之學分
 2. 轉學生:轉學生入學前修課獲得之學分
可抵免次數:所有學生只有一次線上輸入抵免之權限。
抵免紙本送審核單位:轉學生之抵免單,通識課程須送通識教育中心審核,其他科目請各系統一審核即可。

相關附件:
 1.111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學分抵免相關規定(PDF另開視窗)
 2.學分抵免說明(PDF另開視窗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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