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學分抵免相關規定公告 (另開新檔)
一、系統開放使用期間:115年8月31日(星期一)至9月27日(星期日)止。
二、復學生、轉系生:無須辦理抵免,如因課程或學分變動無法符合畢業資格審查者,請各系自行進行畢業學分認定。
三、轉學生:
- 通識課程科目抵免:請各系分別於9月10日(星期四)、9月17日(星期四)及9月24日(星期四)將抵免資料送交通識教育中心,辦理通識課程抵免審核。
- 專業必修、專業選修、跨系選修、體育、軍訓、服務學習等科目抵免:由各轉入科系主任審核,若對科目名稱、性質或學分數有疑義,請向該科目之開課單位主管洽詢。
四、注意事項:
- 「大學部、專科部學分抵免檢核表」如附件,請初審單位(系科、通識教育中心、相關教學單位)依據「學分抵免檢核表」將其符合之〈檢核序號〉填寫於「學分抵免申請表」的〈系科審查意見〉。
- 各學術單位(系、科、中心)審核學分抵免,請嚴加審查,對於科目內容性質相同者之審認抵免,務必參照本校學分抵免辦法及教育部教學品質查核意見辦理,若有不當抵免,註冊組將予以退件。
- 課務組統一辦理同學抵免後當學期之退課及進修部學生退費事宜,同學無須自己上網退課。
- 抵免申請書審核完成之影印本,註冊組統一送至各系,再由各系轉交並再次提醒同學後續辦理加選課事宜。
※為確保學生選課及退費之權益,請各系務必提醒學生儘早確實配合辦理學分抵免作業,線上學分抵免操作注意事項:
| 可抵免次數身分 |
1.一般生:新生入學前修課獲得之學分
2.轉學生:轉學生入學前修課獲得之學分 |
| 可抵免次數 |
所有學生只有一次線上輸入抵免之權限。 |
| 抵免紙本送審核單位 |
轉學生之抵免單,通識課程須送通識教育中心審核,其他科目請各系統一審核即可。 |